聯合國安理會22日就把敘利亞問題提交國際刑事法院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由於中國和俄羅斯投了反對票,決議草案未獲通過。
  移交國際刑事法院毫無助益
  這份由法國等起草的決議草案譴責敘利亞衝突雙方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的行為,要求將敘利亞2011年3月爆發衝突後的局勢提交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審理。
  國際刑事法院是根據聯合國1998年7月外交全權代表會議通過的《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又稱《羅馬規約》),於2002年7月成立的。根據《羅馬規約》,國際刑事法院將對締約國及聯合國安理會移交的案件進行審理。由於敘利亞並不是《羅馬規約》締約國,因此將敘問題移交國際刑事法院必須經由聯合國安理會通過決議。
  觀察人士指出,目前難以評判國際刑事法院能夠在敘利亞問題上發揮怎樣的作用。強行推動安理會將敘局勢提交國際刑事法院,不是解決敘利亞問題的“良方”,還有可能使國際社會解決敘危機的努力“誤入歧途”。
  西方為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事實上,俄羅斯在安理會就這份決議草案進行表決之前就明確表態:一旦付諸表決,俄羅斯將行使否決權。在這種情況下,西方國家為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強行推動表決?
  觀察人士指出,對於這樣一份明知不可能獲得通過的決議草案,法英美等國認為,即使無法獲得通過,該決議草案也具有一定的象徵意義,可以藉此向中俄施加更大壓力,同時將敘問題遲遲無法解決的責任推給俄羅斯和中國。此外,正如俄羅斯副外長加季洛夫20日所說,西方國家推動表決這份決議草案“別有用心”,懷有“政治動機”,其最終目的是為日後對敘利亞局勢進行外部軍事干預鋪平道路。
  對於有關西方國家強行推動安理會就一份通篇都未出現“政治解決”字樣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王民在投票後的解釋性發言中明確表示:“在各方對決議草案尚存重大分歧的情況下,安理會應繼續磋商,不應強行表決,以免損害安理會團結,干擾安理會在敘利亞問題及其他重大問題上的協調合作。”
  堅持政治解決敘問題大方向
  分析人士指出,雖然敘危機聯合特別代表卜拉希米將於5月31日正式離職,但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20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卜拉希米的辭職並不意味著敘利亞談判進程陷入僵局。分析人士認為,在這樣一個時間節點,西方國家強行要求將敘問題移交至國際刑事法院不僅無助於政治解決危機,而且會損害重啟第三輪談判的機會。
  中方已經多次指出,敘問題各方應拿出政治意願,做出政治決斷,堅持政治解決大方向,借鑒其他有益經驗,在各方訴求之間走一條符合自身國情、兼顧各方利益的“中間道路”。
  文/新華社記者王雷顧震球  (原標題:中俄為什麼否決提交敘問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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